| 昆明:多云 18℃~3℃
关于2017年律师诉讼代理购买情况的公示
2018-12-17 19:14 来源: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关于2017年律师诉讼代理购买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昆政发〔2016〕11号)、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(暂行)》(昆政办〔2016〕34号)文件要求,由于行政诉讼工作需要,我局需聘请律师诉讼代理,现将购买计划如下:
一、 购买服务内容
政府部门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:法律服务
二、 预算资金
律师诉讼代理费4万元
三、 主要内容
政府部门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。
四、 承接标准
按照依法、勤勉、尽责地维护我局合法权益,依据法律规定及现有事实、证据对案件做出分析判断,客观告知、提示我局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;保守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;谨慎保管我局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件。
五、 相关要求
1. 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建议权。
2. 经行政机关同意可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、背景材料或参加行政机关召开的相关会议。
3. 要求行政机关给予所承办事项必要的协助。
4. 要求行政机关对所经办事项的处理结果予以反馈。
5. 认真、负责、高效完成行政机关委托的法律诉讼事务。
6. 保守国家秘密、行政机关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。
7. 不得发表、散布有损行政机关声誉的言论。
8. 忠于事实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。
对上述内容公示期为工作日3日,从2017年11月29日-12月1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,请致电咨询,联系电话:0871-63104019。
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7年11月29日